来信情况 | |||||
信件标题: | 退休老干部要求老体协乒乓球\气排球到西门 | ||||
来 信 人: | 退休老干部 | 来信日期: | 2014-08-20 | 信件编号: | 201408201123426088 |
信件内容: | 县政府领导: 我们是退休老干部。在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们在一中那里的老体协参加全民健身、响应国务院号召,进行乒乓球、气排球运动多年,人数达百人,经过坚持锻炼,做到了“健康身体,老有所乐”。 国务院《全民健身条例》第八条规定“……全民健身……应当充分考虑……老年人……的特殊需求。”国家制定的《体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十五)条规定“充分发挥老年人体育协会的作用……积极引导老年人参加体育活动。”《福建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三(三)6条规定“全面发展老年人体育。……对老年人参加体育活动提供便利……”。 现在,老体协的乒乓球、气排球馆要拆了。我们觉得,能找到的最好的新场所就是西门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那里的一楼、二楼打乒乓球,三楼打气排球,刚好可以容下参加乒乓球、气排球运动的老年人。我们只要青少年没开展活动的时间给我们老年人用于乒乓球、气排球锻炼。青少年开展活动的时间,我们休息。这样可以最好的发挥西门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的功能。 但是,文广局领导却以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只能用于青少年活动为由极力反对。文广局领导和文广局的有关人员卡住场馆,宁愿空馆也不发挥作用是错误的,他们没有把国务院《全民健身条例》当一回事、没有把《体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当一回事、没有把《福建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当一回事……没有把我们退休老干部和我们老年人乒乓球、气排球爱好者当一回事。 我们老年人只要西门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空馆时间给我们用于乒乓球、气排球锻炼,根本不会影响青少年对西门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的使用,只是最大限度的提高了西门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的利用率,有百力而无一害,有什么不好? 原来县体委谢主任在位时,每年的体育活动和赛事不断,把群众体育办得热火朝天。 现在几任文广局领导做了什么?每年向县财政要体育活动和办赛事的钱,文广局又出钱、出力举办了多少赛事?不说别的,这几年,文广局出钱、出力举办了哪届乒乓球、气排球和羽毛球赛事?是不是可以公布出来看看?文广局向县财政要的体育活动和办赛事的钱用到哪里了?是不是也可以公布出来看看? 文广局应该是国务院《全民健身条例》、《体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福建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的实施部门,在贯彻实施、开展群众性乒乓球、气排球和羽毛球体育活动和举办乒乓球、气排球和羽毛球赛事方面,可以说文广局领导不作为、官僚主义、不讲群众路线。 据了解,清流、沙县、尤溪、大田等地的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都可以通过租赁等方式给乒乓球协会、羽毛球协会使用。请问文广局:宁化的西门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在空馆时间不影响青少年活动的前提下,给我们老年人用于乒乓球、气排球锻炼为什么就不行? 老体协的乒乓球、气排球馆要拆了,一中旧体育馆也要拆了,文广局领导:是不是新的县体育馆给县乒乓球协会、县篮球协会、县羽毛球协会使用也都不行? 以上问题,请县政府领导解决。 |
处理情况: |
待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