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信件标题: | 金山水郡房屋质量 | ||||
来 信 人: | 金山水郡业主 | 来信日期: | 2014-07-22 | 信件编号: | 201407220740459937 |
信件内容: |
本人在金山水郡购商品房一套,合同约定交房时间为2012年12月31日,本人收到开发商的交房通知后,到现场验房,可发现该套房外墙及天棚多处渗水,楼地面未按合同约定的装修标准施工,该套房铝合金推拉门型材厚度实测值仅为1.357mm与国家标准“《铝合金门窗》GB/T 8478—2008第5.1.2.1.1 款 外门窗框、扇、拼樘框等主要受力杆件所用主型材壁厚应经设计计算或试验确定。主型材截面主要受力部位基材最小实测壁厚,外门应不低于2.0 mm;外窗应不低于1.4 mm。”的规定相差较大。并且该栋建筑外墙存在多处开裂现象。本人将以上的问题多次与开发商公司沟通要求按合同约定的装修标准交房,对存在相关的质量缺陷进行整改及修复,可开发商根本无视我方诉求,导致我至今无法交房。 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希望县建设主管部门引起重视,加强对建筑工程质量监管力度,严格要求开发商按合同约定的内容交房。 |
处理情况: |
待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