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信件标题: | 请问什么时候执行我省适当增加省级扶贫开发县乡镇干部待遇 | ||||
来 信 人: | 张 | 来信日期: | 2014-07-22 | 信件编号: | 201407220552401933 |
信件内容: | 省委组织部《关于加强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人才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于2013年11月出台,在网上可以看到,适当增加乡镇干部待遇,对在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乡镇工作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在同一职务层次连续工作满15年,每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的,给予享受上一级行政职务的工资待遇;对在乡镇工作的事业单位职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在同一职级或同一专业技术岗位连续工作满15年,每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工资待遇在原有基础上上浮10个百分点,上浮部分不列入绩效工资总额。调离乡镇后,则不再享受。我们乡镇干部工作辛苦,面对矛盾焦点,来回费用高,这个文件对于稳定乡镇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更好服务三农有很好促进作用。请问县里什么时候执行。(请不要删帖) |
办理情况 | |
办理进度: | 处理单位:公务员局 处理时间:2014-07-24 处理状态: 处理完 |
答复内容: | 省里确实有这样的文件,但具体操作细则尚未出台,待省、市出台具体细则后,根据全市情况,我县才有办法操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