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信件标题: | 教师进城考试的不合理 | ||||
来 信 人: | 88 | 来信日期: | 2014-07-21 | 信件编号: | 201407210726529702 |
信件内容: | 根据《宁化县教育局关于推进教师交流制度的意见》(宁教人〔2011〕27 号)文件规定,近三年在农村工作且符合达标进城交流条件,因学校工作需要未进城交流的教师,经本人努力后三年连续取得优秀教学成绩,其人事关系可以给予转入城区学校。而今年的文件是近6年成绩连续达标的教师,其人事关系直接调入城区学校。为什么2份文件的要求不一样? 其次,省市文件三番五次强调要加强城乡教师交流,交流比例要达到学校总人数的10%,为什今年又搞进城考试,岂不是违背上级文件吗? |
办理情况 | |
办理进度: | 处理单位:教育局 处理时间:2014-07-22 处理状态: 处理完 |
答复内容: | 《宁化县教育局关于推进教师交流制度的意见》(宁教人〔2011〕27号)规定:“近三年在农村工作且符合达标进城交流条件,因学校工作需要未进城交流的教师,经本人努力后三年连续取得优秀教学成绩,其人事关系可以给予转入城区学校”。这个规定是为了鼓励三年成绩符合达标进城交流而未进城交流的教师。如果前3年达标再加上后3年又达标就是6年达标,从2014年往前计算就是近6年了,今年的文件与2011年的文件并不矛盾,是对原来文件的延续,要求都是一样的。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发展,大量学生进入城区学校就读,城区学校教师严重缺编,而农村学校总体超编,为了达到城乡师资的均衡,除了采取交流的方式外,今年拿出一定的名额(占农村教师的1%)对农村教师实行公开招考,进城考试也是当前教师调配最公平的方式。 另:有人事方面的疑问,请直接到县教育局人事股咨询,咨询电话:68212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