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在线_客家祖地_苏区_黄慎故里_长征出发地_宁化新闻_宁化新闻中心_宁化_石壁

您现在的位置:宁化在线>> 网上信访 >> 信件内容页

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工龄连续计算
来 信 人: 林女士 来信日期: 2021-01-19 信件编号: 202101190946281641
信件内容:

之前在私企工作,有交医社保,但是不连续,现在进入事业单位关于工龄计算,提出以下问题:1.之前的工作是否能够连续计算工龄。2.有断缴是否需要补缴。3.需要提供什么材料能够计算工龄。4.找哪个部门。谢谢!

办理情况
办理进度: 处理单位:人社局
处理时间:2021-01-19
处理状态: 处理完
答复内容: 您好,您的咨询件已收悉,现将有关政策答复如下: 根据闽人社文(2016)133号文件精神,机关事业单位从非公有制单位从业人员或在机关事业单位当临时工中招收、录(聘)用正式工作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其2005年及以后实际工作并缴交养老保险的年限可计算为连续工龄: 1、2005年及以后在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非公有制单位中实际就业或在机关事业单位当临时工,能提供原始劳动合同的; 2、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的。 由于您提供的信息不全,我局无法根据您提供的信息给予进一步明确答复。如您仍有疑问,您可咨询我局工资福利和退休股。 联系电话:0598-6820296; 联系地址:宁化县东大路城市建设规划展览馆。 感谢您对我们人社工作的参与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