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信件标题: | 宁化液化气和煤管道煤气价格为什么这么高? | ||||
来 信 人: | 巫朝桥 | 来信日期: | 2020-11-10 | 信件编号: | 202011101115387284 |
信件内容: | 周边石城县的价格是80块一桶,福州的价格是70块一桶。周边县城的价格都比我们更低。 |
办理情况 | |
办理进度: | 处理单位:物价局 处理时间:2020-11-11 处理状态: 已转交到发改局 部门处理, 于 2020-11-20 之前处理完 |
答复内容: |
办理情况 | |
办理进度: | 处理单位:发改局 处理时间:2020-11-19 处理状态: 处理完 |
答复内容: | 巫朝桥先生: 您好!您所反映的有关“宁化液化气和煤管道煤气价格为什么这么高?”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1.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福建省定价目录》(闽政〔2010〕8号)文件规定,从2010年3月起,我县瓶装液化气销售价格,已由政府指导价改为实行市场调节价,经营者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可以依法自主制定价格。根据监测显示,三明市区和我县毗邻县现行瓶装液化气销售价格为:宁化125元/灌(13公斤,含送气费),三明市区123元/灌(13.5公斤,不含送气费)。清流124元/灌(13公斤,不含送气费)。建宁125元/灌(13.5公斤,不含送气费)。明溪121元/灌(13公斤,不含送气费)。尤溪128元/灌(13公斤,不含送气费)。我县瓶装液化气实际销售价格在全市属于中等。我局将继续加强对放开后的瓶装液化气价格的监测以及跟踪督导,引导经营企业合理制定价格、优化服务质量、明码标价、诚信经营。 2.天然气销售价格属政府定价项目,价格的制定严格按照福建省政府制定价格行为实施细则,通过成本监审、县政府常务会议同意后执行。目前,我县天然气销售价格根据宁化县物价局关于重新公布天然气销售价格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宁价〔2018〕15号)文件精神,我县居民用气价格为5.1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气最高限价为6.12元/立方米。我县居民用气价格较高的主要原因:一是运输成本问题。我县供应宁化用户的天然气气源是从江西、福建沿海等地购进并通过槽车运输进入宁化,再经过气站气化后通过管道供应给用户,相对于管道运输成本较高。二是用户较少,用气量小,营运成本较高。截止到2020年10月底,居民用户数约为1.6万户,月销售气10万立方米左右,工商业用气量很少。因此,我县天然气成本要比其它地市更高。 您认为该企业涉嫌欺诈和垄断等价格违法行为建议拨打12345或12315投诉。 感谢您对我县发改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