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信件标题: | 对宁化城管局不满 | ||||
来 信 人: | 老百姓 | 来信日期: | 2020-10-10 | 信件编号: | 202010100114498952 |
信件内容: | 前段时间评文明城市,全部都很配合,现在全国各地评文明城市以结束,现在贴在店里玻璃上的广告城管还是要来拿掉,请问城管领导真的撕掉玻璃广告就能马上升级文明人了吗? |
办理情况 | |
办理进度: | 处理单位:城市管理局 处理时间:2020-10-18 处理状态: 处理完 |
答复内容: | 网友,您好!根据《三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主要街道两侧和重点区域的商铺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保持门店外立面美观、整洁,牌匾、标识、灯箱等规范、整洁。”及第二十八条“禁止在建筑物、构筑物的外墙、公共楼道以及户外设施和树木上擅自张贴、涂写、刻画、吊挂。对擅自张贴、涂写、刻画的文字、图案以及擅自吊挂的广告、宣传品,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及时清除。”故我局在开展创城整治时,对您店铺张贴的广告进行清除。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参与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