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信件标题: | 关于疫情期间禁止竹鼠销售问题? | ||||
来 信 人: | 张小林 | 来信日期: | 2020-02-21 | 信件编号: | 202002210654473888 |
信件内容: | 在疫情期间关于特种养殖行业,禁止销售、宰杀事情给养殖户养殖场带来经济困扰,为了防止疫情传播,建议相关部门给我们特种养殖行业给出个方案。 |
办理情况 | |
办理进度: | 处理单位:农业局 处理时间:2020-02-24 处理状态: 已转交到林业局 部门处理, 于 2020-03-02 之前处理完 |
答复内容: |
办理情况 | |
办理进度: | 处理单位:林业局 处理时间:2020-02-26 处理状态: 处理完 |
答复内容: | 2020年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为打赢疫情阻击战,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提供有力的立法保障。 《决定》在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基础上,以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为导向,扩大法律调整范围,从源头防范和控制重大公共卫生安全风险。全面禁止食用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的野生动物。对违反现行法律规定的,在现行法律基础上加重处罚。 《决定》的出台实施,可能会给部分饲养动物的农户带来一些经济损失。按照《决定》精神地方人民政府会相继出台有关指导意见,各养殖户可根据指导意见调整、转变生产经营活动。 宁化县林业局 2020年2月26日 |